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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防严惩司考涉考违法犯罪行为

http://sifa.eol.cn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作者:  2016-09-25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开考在即。山东是司法考试大省,《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2016年,山东省有39700余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是山东报名人数最多的一年,位居全国第三。

  据介绍,每年到这个时候,不法分子便蠢蠢欲动:伪造、变造身份证替考;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等接收答案作弊;非法向考生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牟利……

  去年,济南市、泰安市查处两起在司法考试中使用电子产品作弊案件。

  2015年9月18日,距国家司法考试开考还有一天。济南市司法局根据群众举报获悉,济南某司考考点附近的一家连锁酒店内有人准备作弊。济南市司法局立即与酒店管辖地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分局取得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槐荫分局立即对这家连锁酒店重点排查布控。

  9月19日11时,济南市公安局以及槐荫分局民警经侦查、监测,在酒店的一个房间内,发现两名正在实施考试作弊人员及可发送考试答案信息的电子作弊工具。经讯问两人,警方将考完试回到酒店的某作弊考生抓获。

  据了解,2015年8月,这名考生通过QQ花费14000元在网上购买了作弊设备及考试相关资料。9月18日,在考点附近的连锁酒店租了一个房间,用于向考点传送信息。9月19日,第一场考试时,这名考生随身携带作弊设备“橡皮”进入考场,临近考试结束时,用“橡皮”接收考试答案。

  2015年9月20日8时45分,司法考试泰安考区长城中学考点,监考人员发现某考生使用电子产品发送、接收与司法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监考人员当场进行制止并查获其作弊设备,随后将作弊考生及作弊设备移交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处理。

  2016年1月,山东省司法厅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4号)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分别对两位作弊考生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决定。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试作弊者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山东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副处长范玉峰告诉记者,山东省司法厅对济南市、泰安市两名2015年参加司法考试作弊考生作出的是行政处理。《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考试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可根据违法犯罪情节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作弊入刑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同时,将对考试作弊等涉考违法犯罪行为起到有力的威慑作用。

  今年的司法考试是考试作弊入刑后的首次司法考试。近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向各省(区、市)下发《国家司法考试涉考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查处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协同查处司法考试涉考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衔接办法。

  意见列明5种涉考违法犯罪行为: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向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及设备作弊。

  范玉峰说,今年,山东考区将在全省实行防作弊新措施。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考试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在每个考点外或考场所在教学楼外,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检验通道,对每个入场考生进行人像比对识别,防止替考作弊行为发生。在继续倡导各考区实行“净考”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无线电监测、考场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用金属探测仪、中央视频监控等高科技防作弊措施,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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