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5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章节重点第十七章(4)

http://sifa.eol.cn  来源:考试吧  作者:  2015-07-06    

  第四节 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

  一、侮辱罪

  (一)概念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二、诽谤罪(第246条)

  (一)概念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

  3、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认定

  1、区分诽谤罪与侮辱罪的界限。相同之处在于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权、名誉权;主观上都是故意。区别在于行为手段不同。

  2、区分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相同之处在于客观上都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区别在于所捏造事实的性质不同和犯罪目的不同。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