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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法考试《卷三》民法讲义: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网络  2013-11-26    

  (一)一般要件

  1.主体

  2.有意思表示

  3.标的确定并可能

  (二)特殊要件

  1.实践行为:交付标的物,行为成立。

  如定金、自然人借款、保管、借用等。

  公式:意思表示一致 + 交付标的物 —— 合同成立

  注意:担保法规定定金条款是交付定金才“生效”。

  公式:合同中的定金条款 + 交付定金 —— 定金条款生效接受的,合同成立。

  2.要式行为:满足法定形式,行为成立。

  如担保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公式:意思表示一致 + 书面合同 —— 合同成立

  ★ 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履行其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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