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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预习知识点:自然人

http://sifa.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2017-08-30    

  (一)民事权利能力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胎儿的应留份额问题

  3、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问题

  (二)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在18岁以上,精神正常

  (2)限制行为能力

  (3)无行为能力

  2、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救济

  (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

  (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实施的行为效力待定

  (4)超出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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