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司法考试《一卷》经济法:不正当有奖销售

http://sifa.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来源网络  2013-11-22    

  【法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 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要点为:

  1.有奖销售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奖励给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另一种是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

  2.请掌握有奖销售的三种手段。

  3.法律禁止巨额抽奖式有奖销售。“巨额”的标准为5000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4.有奖募捐、彩票发售不受本条约束。

  【例题·多选题】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010-1-67)

  A.甲企业将所产袋装牛奶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了两天

  B.乙企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为5,000元购物券,并规定用购物券购物满1,000元的可再获一次抽奖机会

  C.丙企业规定,销售一台电脑给中间人5%佣金,可不入账

  D.丁企业为清偿债务,按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答案】AC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选项A、C可以明显选出。选项A涉及虚假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选项C不入账,《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再来分析选项B,《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是以一次销售活动进行计算的。本题中,第二次抽奖的资格是以第二次销售活动(即购物满1000元)为前提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D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