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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知识点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1-11-30    

  一、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1、法律职业道德概念和特征

  道德是人类社会评价个体行为的基本尺度,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职业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有:主体的特定性、职业的特殊性以及更强的约束性。

  主体的特定性是指法律职业道德首先所规范的是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它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职业的特殊性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调整的是国家的法律工作,法律制度是国家上层建筑法律教/育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制度的保障和实施。更强的约束性是指与其它社会规范相比,法律职业道德有更强的约束性,违反法律职业道德的人员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2、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3、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作用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的必要性:依法治国、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法律职业队伍建设的需要。

  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对法律职业者行为的示范作用;规范和约束法律职业者行为的作用;提升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作用;辐射和影响社会的作用。

  4、法律职业责任概述

  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纪律处分。

  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责任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责任的基础,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道德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也是法律职业道德具有更强的约束性的特征决定的。

  二、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

  法官职业道德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历年的考点主要集中在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以及法官职业责任的形式这两方面。其中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是历年考试中出现最多的一项,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1、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法官基本准则”)

  (1)保障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官应具备的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职业道德,是每个法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法官居中裁判,不偏不倚,才能发挥司法效能,保证社会正义得以实现。

  重点法条解读:“法官基本准则”第2条、第7条、第13条

  这几条规定体现了审判独立的原则。其中第2条做了较原则的规定,第7条对法官提出了独立思考的要求,是法官本人思想的独立,第13条从尊重其它法官的独立来体现法官的独立。包括尊重其它办案法官的独立,不随意发表评论,对下级法官独立的尊重,不擅自过问和干预,尊重上级法官的独立,不得对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建议和意见。

  相关法条:《刑事诉讼法》第28条;《民事诉讼法》第45条;《法官法》第16、17条;《检察官法》第19 、20条;《律师法》第36条。

  这几条是关于回避的规定。“法官基本准则”第3条提出了比《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民事诉讼法》第45条更为严格的要求,法官除了遵守法定的回避情形外,还有“酌定情形”即根据具体情况,避免公众产生合理怀疑。

  注意:《法官法》第16条和《检察官法》第19条的规定。其中回避的情形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注意不得同时担任的职务的范围,尤其是上述两条(一)、(二)两项的规定,注意区分。

  《法官法》第17条和《检察官法》第20条有三层含义:首先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这与《律师法》第36条的规定是一致的。注意不是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只是不能以律师的身份担任。其次,永远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与第一款区别在:在原任职法院,无论是以什么身份,无论是什么时候,都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三款是对其配偶及子女的要求。仅限于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其近亲属。

  “法官基本准则”第8条、11条,这两条是对法官行为的具体要求,注意第8条中的“私自、单独、一方”六个字,第11条是对法官中立的要求。

  “法官基本准则”第15、16条,这两条是规范法官与媒体的关系。第15条体现了法官独立的思想,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注意其中的“不当”二字,注意第16条认为生效裁判或者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办法。

  另外还有其它规定,要求法官抵制人情案、关系案,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审慎处理法官与法官、法官与当事人或律师的关系等。

  (2)提高司法效率高效的审判不仅是节约司法资源的途径,亦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只有注重效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才能及时有效的完成本职工作,也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法官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这一点注意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结合。其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还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是要求法官勤勉敬业,以及对工作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有效的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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