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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法律职业道德:律师宣传规范

http://sifa.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4-07-24    

  律师宣传是指通过公众传媒以消息、特写、专访等形式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报道、介绍的信息发布行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宣传应当遵守以下规范:

  1.不得自己进行或授意、允许他人以宣传的形式发布律师广告;

  2.不能进行歪曲事实或法律实质,或可能会使公众产生对律师不合理期望的宣传;

  3.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专家;

  4.不能进行律师之间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比较宣传;

  5.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公众传媒以回复信函、自问自答等形式进行法律咨询的行为,亦应当符合有关律师宣传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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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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