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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http://sifa.eol.cn  来源:考试吧  作者:  2015-07-22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畴。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事诉讼与法治国家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诉讼效率

  第四节 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价值 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阶段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基本原则的规定,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内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六节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八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九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基本内容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十节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十一节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第十二节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基本要求:

  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与组织体系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以及各种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诉讼权利。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以及主要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公安机关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 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人民 法院的性质、组织体系、职权

  第二节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分类 当事人的概念、条件、范围、诉讼权利 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概念、范围 被害人的概念、特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自诉人的概念、特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概念、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法律对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被害人的特别规定法定 代理人的概念、范围、职责、诉讼权利 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权限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 辩护人的概念、诉讼地位、责任证人的概念、特点、条件、不能作证人的情况、证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 鉴定人的概念、特点、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翻译

  人员的概念、条件、诉讼权利、诉讼义务

  第四章 管辖

  基本要求:

  了解: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的概念。

  理解:划分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的依据和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立案管辖、级别管辖、 地区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和特殊情况管辖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的概念 立案管辖的划分依据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监狱和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管辖权竞合的处理

  第二节 审判管辖

  级别管辖 地区管辖 专门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第三节 特殊情况的管辖

  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

  第五章 回避

  基本要求:

  了解:回避的概念和意义、回避的种类。

  理解:回避的适用人员、回避的理由、回避的决定机关或人员。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回避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回避的理由、种类与适用人员

  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种类 回避的适用人员

  第二节 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期间 回避的申请、审查与决定 回避决定的复议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基本要求:

  了解:辩护、辩护权、辩护制度、自行辩护、法律援助辩护、委托辩护、拒绝辩护、法律援助制度、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

  理解:有效辩护原则,辩护制度的意义,辩护人的范围,辩护的种类,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的义务,刑事代理的种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辩护与代理的规定, 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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