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5年司法考试仲裁法:执行中止

http://sifa.eol.cn  来源:考试吧  作者:  2015-08-26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执行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包括:(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6)人民法院裁定对作为执行根据的裁判文书再审的。

  执行中止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停止一切强制执行活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由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照职权恢复执行程序,继续执行。

  执行中止与暂缓执行都是执行阻却的类型。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阻却事由不同。暂缓执行和中止执行的事由均由法律明文规定,但暂缓执行的事由主观性较强,执行法院自由裁量空间权较大,而中止执行的事由更加客观,一旦出现,法院都应当裁定中止。第二,效力不同。暂缓执行只是暂时停止执行措施,执行程序并未中断,而执行中止是整个执行程序的中断。第三,期限不同。暂缓执行的期间一般是明确具体的,能够在决定暂缓执行的同时,确定恢复执行的时间;中止执行的期间往往无法确定,甚至可能最终转变为执行终结。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