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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司考法律职业道德:公证员职业道德的内容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4-07-24    

  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我国公证法第3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这既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公证员进行公证活动的根本要求。为了实现客观公正的根本要求,公证员必须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具体要求是:

  1.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真实合法原则。公证员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和法定的程序办理公证事务;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受非客观事实和法律之外因素的影响。

  2.维护法律尊严,履行保密义务。公证员应当忠实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众权利的平等实现;应当自觉履行保密的法定义务,不得利用知悉的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公证员作为法律工作者,在履行职责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积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制止。如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置若罔闻,听之任之,则不仅谈不上忠于法律,而且是对公证员身份的亵渎。

  二、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爱岗敬业、规范服务,这是公证员做好公证工作.提高执业水平,维护职业形象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是:

  1.珍爱公证事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公证效率。公证员应当珍爱公证事业,努力做到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此,首先,公证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办理公证事务;其次,公证员应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疏忽大意、敷衍塞责和其他贻误工作的行为。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公证事务,及时受理、审查、出证,不得因个人原因和其他主观因素拖延推诿;再次,公证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2.细致耐心,平等、热情地对待公证当事人和参加人。公证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作出明确解释,避免形式上的简单告知;应当平等、热情地对待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并要充分注意到其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的差别,避免言行不慎使对方产生误解。

  3.注重文明礼仪,维护公证员的职业形象。公证员应当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公证员的职业形象。其中,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时,应当做到语言规范、吐字清晰,避免使用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语言表达方式。

  4.积极履行监督义务。如果发现其他公证员有违法行为或已生效的公证文书存在问题,公证员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反映,以使其违法行为或有问题的公证书得到制止或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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