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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法考试《法制史》讲义: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网络  2013-03-18    

  司考法制史名师讲义: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小编整理了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的讲义,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一)罗马法的渊源

  1.习惯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议会制定的法律。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 敎育 网

  4.长官的告示。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

  (二)罗马法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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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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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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