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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法律问题与合作专家小组成立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广东省人民政法法制办公室  2013-08-14    

  8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在珠海共同举行粤澳法律问题与合作专家小组成立暨专家聘任仪式。仪式上,广东省法制办主任王学成和澳门法务局局长张永春为澳门大学骆伟建教授和中山大学慕亚平教授等12名专家小组特聘专家颁发证书。粤澳双方还签署了《粤澳法律问题协商与合作专家小组工作细则》,为专家小组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由广东省法制办和澳门法务局共同牵头成立粤澳法律问题与合作专家小组,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明确要求。近年来,随着粤澳合作内容的不断深化,双方在具体合作中所面临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也日渐增多。成立专家小组,旨在为粤澳全面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为解决具体合作项目中发生的争端和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专家小组共由12名特聘专家组成,广东和澳门各占6席,特聘专家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专家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应邀为粤澳两地政府出台相关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应邀对粤澳两地合作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参与粤澳法律事务专题调研、座谈活动等。

  粤澳法律问题与合作专家小组成立以后,粤澳两地政府将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常态化的法律合作及协调机制。粤澳两地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将以专家小组为平台,通过个别咨询或专家咨询论证会、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专家们对处理粤澳法律事务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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