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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司法考试复习策略:做题与看书并举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政法英杰  2010-03-10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一年之计在于春”,对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备考来说,考生更应该抓住春天好时光,有所作为。那么,如何抓住三月份进行有效复习呢?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辅导经验,考生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司考教材

  司法考试作为一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考查的重点还是在法律知识,因此,如果要通过司法考试,首先就必须经过法律知识的积累过程。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没有今日知识的积累就没有明日的平步青云。考生也许会问"在4月中下旬大纲出来之前,2010年的配套司法考试教材和辅导资料也没出来,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呢?难道只是静心的等待大纲出来然后再着手复习吗?"其实不论大纲是否出来,司法考试中各个科目的常规考点以及重要考点,在未来的司法考试中将依然会被着重考查,成为新司法考试大纲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大纲虽未出台,我们仍应尽快开始司法考试的备战路程,为大纲出来以后的系统复习打地基。

  三月份处于司考备战的前期阶段,考生又该如何展开复习呢?鉴于司法考试各个科目的特点,建议大家在此阶段,也就是大纲出来之前,可以借助09年的司考资料对三大实体法进行至少一轮的复习。在司法考试的各个科目中,三大实体法都带有很强的理论性,并且在司法考试中的考察角度侧重于理解层面,因此想要在短期内通过突击复习提高其成绩是很难的,而一些记忆性的部门法,诸如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法律职业道德,和侧重于考查法条的三大诉讼法,他们所具有的理论深度不如三大实体法,通过一定时间的强化记忆。其成绩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所提高。综上所述对于理论性很强的三大实体法,建议大家在此阶段开始着手复习,从而为以后的系统复习做好基础铺垫。

  对于三大实体法的复习,又面临着一个教材如何选取的问题。对于法律专业出身的考生,建议大家借助于我们的专题系列讲座教材。此教材是以专题的形式进行编写,每个专题分为相关法条、相关法理和相关历年真题及配套测试题三个部分。因为司法考试在加强理论考查的同时,其考查的重点仍然是法条,正是鉴于此命题的规律,此套教材首先立足法条,并附法条背后的法理,以及结合历年的真题进行编写,真正使法条、法理、真题同步学习。并且此教材是将各个部门的相关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归纳和编写,这样就可以为大家省去很多概括知识点的精力。因此建议大家可以进行有选择性的读取!!

  二、司考真题

  对于司法考试而言,历年真题的作用是相当突出的,我们必须对它要有足够的认识——善用真题。应该说,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的精华所在,它将司法考试的知识点以题目的形式展现出来,这也是命题专家智慧的结晶。因此在司法考试复习中,我们应该意识到真题的重要性。但鉴于我们现在正处于司法考试备战的起点阶段,对法律知识的积累还有所欠缺,因此,在三月份,我们不提倡大家现在去“做”真题,我们只提倡和建议大家去“看”真题。所谓"做"真题和"看"真题是有所区别的,现在处于复习的起跑阶段,我们需要通过“看”真题了解司法考试各个科目的出题风格和出题思路,以及司法考试在每个科目中所重点考查的知识点,通过对出题风格和出题思路的了解,考生在司考复习中就有更明确的方向和侧重,使自己的复习方向符合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这样我们就做到了所谓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从而从容的应对司法考试!

  三、提高应试能力——练习题

  应对司法考试,仅仅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司考毕竟是一门考试,我们必须针对这门考试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在平时的复习中,也许你有这种感觉,对于某个知识点以为自己已经把握到位,但一旦做题,仍然是一头雾水,觉的题出的很怪,考查的角度与自己学习的角度大不不同,或者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或者觉的答案似是而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最关键的是没有处理好看书和做题的关系。在我们的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做题与看书并举的战略,长期看书而不做题或者长期做题而不看书,这都是不科学的学习方法。因为我们知道,长期看书首先定会导致复习的枯燥感,而只看书不做题也会影响到我们对知识点的理解深度。因此,在司考复习中,在学习完知识点之后应该及时以测试题的形式进行练习,以达到巩固知识点和提升对知识点的理解深度的效果。

  此外,从近几年的司法考试命题情况来看, 已经呈现出逐步加强理论考查的命题规律,如在2009年试题刑事诉讼法考查的“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积极诉讼主张”、“直接言词原则”等比较复杂的专业性概念。这些都是一些较为抽象的理论,如果我们不通过一定练习题的形式对其加以运用,将难以真正的理解这些理论所赋有的内涵。因此这就需要在通读教材的同时,用练习题适时对自己进行测试,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同时也加强了对知识点记忆。在三月份,考生应该结合自己每天的复习内容适量做题,我们建议,每天五道。不求全对,只找感觉。

  四、备考心态

  备战司法考试,对每个参加者来说都可以说是一个漫长而且近乎残酷的过程,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除了必备的法律知识积累,良好的学习环境,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等以外,拥有一个很好的心态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首先,需具备乐观必胜的信心。想必大家在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都知道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考”,因此无形之中会对司法考试产生了一种畏惧感。其实作为每一位即将要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来说,都需要有一颗平常心去看待司法考试。考生应该有坚定的信念,而不应该抱着"看一看,试一试"的态度,因为必胜的信念,能在司考复习中转化成强大的动力,并且现在正处于漫长的司考备战的起跑线上,更应该以强烈的自信心去迎接司法考试;其次,在备考的过程,还应该要有持之以恒的信念。要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如果只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放弃自己选择的目标,那就意味着我们在奋斗的起跑线上就不战而败了,因此,对每一位司法考试的参加者,都应该要有持之以恒的信念;最后,要寻找到备考的感觉。距九月虽然还有半年,但时间会转瞬即逝,因此大家应该寻找到备考的感觉,慢慢进入状态。应该说,到了三月份,不能说自己刚上路,而是说自己已经在司考的路上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好以上四个方面,相信大家会有一个成功的三月,并能为以后的复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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