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06司考冲刺:商法经济法练习答案及解析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北京律政司法培训学校  2006-09-12    

点击进入〉〉06司考冲刺考点强化练习:商法经济法篇



商法经济法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分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选项C的错误在于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丁仅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并不能当然成为合伙人。选项D的错误在于退伙人对于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2、答案:D
  分析:环境行政调解处理不是解决环境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解决环境民事纠纷的最终程序;环境民事纠纷当事人对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决定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应提起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的环境民事诉讼。

  3、答案:B
  分析:本题是关于票据无因性的命题。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已成立的票据背书的效力。在票据经付款人付款而缴回前,票据权利始终存在,汇票经李某合法转让后,张某为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付款之前不享有请求返还票据的权利,所以选项AC不成立。票据并未丧失,而是合法转让,因而不能请求付款人止付,选项D不成立。张某和李某之间原因关系消灭,为防止李某不当得利,张某享有请求返还既得利益的权利,但不能请求返还票据。故选项B正确。《票据法》第4条、第10条、第13条

  4、答案:A
  分析:本题是关于票据行为能力的命题。票据无因、票据行为独立是票据法中非常重要的理念,据此选项D是错误的;票据上的签章人均负有票据责任,据此选项B是错误的;票据上如有无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解答本题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票据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效力的规定不同于民法中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在票据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票据行为一律无效,但由于票据行为独立,故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二是出票行为的有效无效与票据本身的有效无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应注意区分。

  5、答案:B
  分析: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3条

  6、答案:D
  分析:《审计法》第7条

  7、答案:A
  分析:《劳动法》第80条

  8、答案:A
  分析:环境质量标准并不是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级标准,地方标准是针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而制定的,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补充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所以,A选项错误。

  9、答案:A
  分析: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

  10、答案:B
  分析: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的规定。

  11、答案:B
  分析:尽管合伙协议约定,甲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乙不得过问经营事务但  是,协议约定不能免除乙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的规定,A项不正确,B项正确。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时成  立表见代理,无执行权的合伙人对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责任仍由合伙企业和全体合伙人承担。故CD项不正确,B项符合题意。

  12、答案:C
  分析:A项中,甲的行为属于债权申报行为,是债权求偿权在求偿对象破产这种特定情况下的一种表现形式。B项中,乙行使的是取回权,即从清算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请求权。C项中,丙行使的是别除权,即债权人
  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D项中丁行使的是破产抵销权,即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所以,项符合题意。

  13、答案:D
  分析:根据《票据法》第22条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确定的金额,否则汇票无效。本案中,甲公司注明按照货物金额付款,即汇票上没有标明确定的金额,因此,该汇票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是并不影响其对乙公司的债权。因此,D项正确。
  14、答案:B
  分析:根据《保险法》第41条的规定,重复订立的保险合同有效,各保险人按
  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项正确。
  15、答案:D
  分析:根据《保险法》66条的规定,保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有两种选择:一是给付保险金,二是不给付保险金,但对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按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予以退还,因此,ABC正确,D项错误。
  16、答案:A
  分析:《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对丙的负债是合伙企业的债务,A项正确。根据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时,只能用其从合伙企业获取的收益清偿,不能直接用其财产份额清偿,B项错误。根据41条的规定,合伙人的债权人不能用其对合伙人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C项错误。根据第28条、42条的规定,某银行无权行使合伙人检查合伙账目的权利,D项错误。

  17、答案:D
  分析:除名发生退伙的法律后果。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的规定,AB项正确。根据52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54条的规定,D项错误。

  18、答案:D
  分析:根据《破产法》第30条和31条的规定,AB项正确。根据《破产法》第2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意见》第55条的规定,C项正确,D项错误。故D符合题意。

  19、答案:D
  分析: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真实的签章,甲公司的签章是吴某伪造的,丙公司是付款人,该汇票还没有承兑,上面还没有丙公司的签章。根据《票据法》第14条、44条、102条、10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7条的规定,ABC项错误,D项正确,符合题意。

  20、答案:B
  分析:见《保险法》第56条、22条、64条、128条

  21、答案:D
  分析:《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此,甲(1)错误,乙(1)正确。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甲(2)错误,乙(2)正确。

  22、答案:A
  分析:《公司法》第177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的协议并非与债权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故仅有对内效力。

  23、答案:C
  分析:《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因此,本题中王某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故正确答案是选项C。

  24、答案:B
  分析:《公司法》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5、答案:A
  分析:《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6、答案:BCD
  分析:我国目前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通则》中关于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本题中该服装店没有订立书面的合伙协议,没有起字号,没有推荐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不是合伙企业。故正确答案为BCD。

  27、答案:AC
  分析:当事人自愿退伙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合伙协议规定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协议退伙,二是合伙协议没有规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通知退伙,两种退伙发生的情形是不同的,本题考察的是协议退伙的情形。见《合伙企业法》第46条。

  28、答案:AB
  分析: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担任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而不是10日。故正确答案位AB。

  29、答案:AD
  分析:该百货零售店是甲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因此,不是合伙企业而是个人独资企业。但个人独资企业法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正确答案为AD。

  30、答案:ABC
  分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是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1、答案:BD
  分析: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5%;按照合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是投资总额而不是注册资本,因此AC不能选。

  32、答案:ABC
  分析: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但其有权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33、答案:CD
  分析: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故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而使用临时建设用地,也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所以B项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34、答案:ABC
  分析: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但如果是出让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则不能收回,所以D项不能选。

  35、答案:BCD
  分析: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可以通过挂失支付的方式进行权利救济,但挂失止付的采用以票据上记载有付款人为前提条件,票据上未记载付款人的不能采用,据此选项C是正确的。票据经挂失止付后,失票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期间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的,失票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作出后,原有票据失效,即使是善意持票人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并且除权判决后,失票人可以不凭票据行使权利,据此选项CD是正确的。票据挂失止付前,付款人可依形式审查而付款,付款后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据此选项A是错误的。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