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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一》真题每日一测(7.26)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考试吧  2014-07-28    

  每日一测:

  (单项选择题)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本题来源】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第12题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A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某些地区的习惯,并不是通行的做法,更不是习惯法。习惯法与习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习惯法专指特定机关通过特定程序认可的社会习惯。

  B项,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件和行为。本案中,医药费返还这种法律关系是由“不当得利”这种法律事实引起的,而非“张老太犯病”。张老太犯病只是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官考虑的一个因素,而非直接引起“不当得利返还”这种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项,自由、效益属于法律的价值范畴。所谓自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按照自己意志行为的某种状态;效益则属于法经济学的概念,是指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法律的价值除了包括自由、效益之外,还包括秩序和正义等。其中正义主要是指平等的状态,大致可以概括为“相同的人同等对待,不同的人不同对待”,在实际案件的处理中,需要法官进行个案平衡。该案法官判决一方面保护了马先生的财产权,实现的是法律的自由价值;同时,考虑到张老太疾病的诱因,酌情扣除了部分费用,实现的是法律的正义价值。

  D项,本案中,法律推理的小前提,即事实问题没有争议,但对于这种事实具有何种法律意义,争议的焦点在于“法律应当如何处理”。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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