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4司考《刑法》三部曲:刑事责任年龄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互联网  2014-09-18    

  二.刑事责任年龄

  棘手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小孩子,其实很多时候他们做错事的时候,是知道自己做错事的,特别现在的小鬼都是人精,也就是说他们如果违法是既满足辨识能力也满足控制能力。但是,如果以此要求这些已经懂事的孩童负责的话,那么有违常识,也无法合情合理,大家把自己想象成孩子家长,你儿子10岁确实头头是道,电脑高手,你肯定逢人就夸我家孩子怎样怎样,智商出息比很多几十岁的人都高。但是,一旦你孩子用电脑来做坏事了,你就肯定会说,他虽然做了错事,但是看在他还小,就饶了他吧,哪家孩子没犯过错。

  同样都是面对一个有辨析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小孩,对孩子有利的时候我们说他比大人强,遇到不利就说因为还是个孩子,不懂事。这是人之常情,刑法不能和社会常识拗着来!不能因为小孩可能有辨识和控制能力就让其承担刑罚。另一方面刑法又不能完全姑息这些顽童,但又不能证明其行为时是否有认识能力和辨识能力。因此刑法和社会共识取了一个平衡点,依照一般小孩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达到刑法要求的程度的年龄,设置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制度。

  (1)刑法从平均出发认为14岁以下的孩童心智不成熟,普遍没有辨析能力因此把这个年龄段划分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在这个年龄的小孩做了任何违法之事,都不负刑事责任。

  (2)刑法认为16岁以上的少年,已经活了这么多年了,对一些基本的礼义廉耻都有认识,能够认识到刑法的秩序,因此把这种年龄设置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只要满了14岁以上,就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3)刑法认为14岁以上16岁以下的这个年龄段很尴尬,属于似懂非懂的状态,因此只规定了八种犯罪行为需要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认为这8种罪是10岁以上必然能够认知正确与否的行为。我们看看哪八种行为就知道了,每一件都是很黄很暴力,生下来就会被社会灌输的勿为之事

  1>故意杀人2>故意伤人致人重伤或死亡3>****4>抢劫5>贩卖毒品6>放火7>爆炸8>投放危险物质

  以上哪一个行为不是伤天害理之事,所以刑法将它们作为认定需要负责之事,除此之外,这个年龄段的人做了任何事都不负责。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刑法规定的是做了上述行为的人要负刑事责任,不是犯了上述罪的人要负刑事责任。比如14岁少年甲绑架了乙,并且撕票杀了乙,由于8个行为中不包括绑架,因此不能评价为绑架罪,只能评价为故意杀人罪。

  好了说到这里,我们来猜猜出题人可以怎么考这个知识点,我觉得有几个(1)拿年龄说事,比如甲过14岁生日当天杀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答案是不构成,因为生日当天不算,得过了凌晨,假如甲11月20号过生日,那么20号晚上11:50杀死人都无罪,但是一旦过了12:00就是杀人了。很多同学很纠结,就是差一分多一分有什么区别,为何零点以前就是无罪,零点之后就是故意杀人,差别太大了,这么一分一秒也不能决定孩子质的提升。有这种纠结的同学,请你告诉法律应该怎么办?如果法律不划一条红线,以零点为界,那么就会出现如下情况。比如甲说差一分钟就差一分钟嘛,12:01杀人和11:59有什么区别,该原谅还是原谅。如果一旦将12:01和11:59等同,那么假如另外一个人乙12:02分杀人,他就会说12:02和12:01也没区别,12:01杀人都无罪,为什么我12:02杀人有罪?他也要求无罪。那么12:05杀人的丙也会说12:05和12:02没区别由此要求也无罪,我们可以清晰的预见,一旦放开口子,这个制度的威严将荡然无存,从而这个制度也没有存在的意思。因此很多时候法律需要一根红线,将此和彼给区分开来。

  (2)如果考得再难一点,问甲16岁生日以前偷了300百万,16岁生日过了零点以后偷了1000元,问甲犯了何罪。甲犯了盗窃罪,而且盗窃数额只有1000元。

  (3)把8个行为和罪名混淆,比如15岁甲拐卖妇女儿童途中****了妇女,问甲构成何罪,甲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构成****罪。但是甲如果已经16岁以上,****行为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因此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基本只有此三种考法,当然结合后面的共犯可以更难,我们目前不需要涉及这么多。

  另外,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还规定了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5岁以上的老人犯罪,如果故意犯罪那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从轻,减轻,免除,应当和可以的问题,由于我们没有学到刑罚论,因此我们暂时不涉及,不过为何这些字眼不同,是刑法有不同的立法考虑,都是重要考点,希望引起重视。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二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三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卷四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试题 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