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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卷(卷四)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  2010-09-07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行形成的理念,其本质属性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理念。

  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立法、行政与司法的角度谈谈如何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0分)

  梁某是某民营商业银行信贷科科长。李某因公司资金短缺前来贷款,李某如实告知了梁某公司的资金状况、贷款用途。梁某明知道李某的公司不具备贷款资格,但因为李某向其行贿5万元,梁某就违反银行贷款规定向李某的公司发放贷款200万元。后来,李某的公司果然在经营中将这200万元亏损殆尽,无力还款。为了还贷,李某决定铤而走险,绑架该城富商钟某,向其勒索钱财还贷。为了保险起见,他雇了当地专门替人“摆平”事情的王某,向王某谎称钟某欠其赌债200万元。他答应事成后酬谢王某10万元。王某即在钟某上班路上将钟某绑架至一宾馆。

  然后,李某与王某一起对钟某拳打脚踢,逼其拿出200万元。钟某无奈,只好给自己的朋友吴某打电话,称自己做成了一笔生意,需要马上支付200万元的定金,请吴某给自己的信用卡上打200万元。吴某很快将钱打入钟某的信用卡。钟某将信用卡密码告知李某,李某去银行将钱转入自己的帐户。回来后,他发现钟某竟然死了。原来,李某离去后,钟某看到楼下有警察经过,即大声呼喊(但警察没有听到),并试图翻窗逃跑。王某情急之下,用椅子在钟某头上猛击了几下,不料竟然将钟某打死了。李某一看出了人命,极为恐惧,飞速逃走。王某在清理尸体时,因服务员报警而被警方抓获。请问:

  1.梁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3分)

  2.李某向梁某行贿获得贷款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2分)

  3.李某绑架钟某并勒索钱财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3分)

  4.王某绑架钟某并向其要钱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3分)

  5.李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3分)

  6.李某是否需要对王某打死钟某的行为负责,为什么?(3分)

  7.对王某最终应当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3分)

  三、(本题23分)

  李氏”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是某省发生的重特大案件,全案共37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寻衅滋事、私藏枪支弹药、包庇等7项罪名。2008年9月17日,某市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在37名被告人中,有三名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便决定中止审查,要求检察院把案中的三名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查清后,再恢复审查。便通知市检察院务必于2008年9月22日前将所缺材料补充给法院,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此案。9月21日,检察院查清了三名被告人的真实身份后,向法院补充了有关材料。2008年9月27日,法院审查完毕后,决定受理该案。本院院长指定了审判长,并确定了合议庭成员。庭审日期定于2008年10月15日。合议庭于2008年10月10日通知了检察院开庭时间和地点后,又于10月12日通知了本案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拟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身份、住址、通讯处),以及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

  在庭审阶段,首先是书记员宣布开庭,查明有关当事人是否到庭,查明被告人情况,宣布了案由和宣布参与庭审人的人员名单。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后,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便开始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证人徐某因近日身体感冒不适未能出庭作证,法院便要求宣读其有关书面证言。为了核实有关证据,法庭对有关案件现场重新进行了勘验、检查和搜查,并扣押了相关物品。当公诉人出示了开庭前送交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时,辩护方提出强烈抗议,审判长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准许其出示。辩护方提出申请要求休庭,进行必要准备被法庭驳回后,也申请法庭通知新的证人,调取新证据。法庭认为辩方的申请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同意了其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不久,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便将此情况告知辩护人。辩护人于是向检察院申请,要求其在3日内向法庭移交上述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

  庭审后,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评议。其中,大部分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定罪名成立,法庭予以认定。个别案件事实虽然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指控的罪名与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因而法庭难以给予认定。

  问题:

  指出上述庭审过程哪些地方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

  四、(本题20分)

  2005年10月5日甲某到夏威夷群岛度假,在海滨发现一块天然鹅卵石非常美丽于是将其带回家中。甲某和其好友乙某谈及度假的事并谈到拾得一块奇特的鹅卵石,乙某提出让甲某于某日带到乙某家中供乙某欣赏,甲某允诺。

  2005年11月12日甲某带着鹅卵石到乙家,途中遗失为丙拾得。丙放在家中欣赏,前来丙家串门的丁提出愿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丙同意,于是将该鹅卵石交付给丁,丁即支付了2000元。2006年1月份甲发现丁某家摆放着自己的鹅卵石,就讲明情况要求丁返还,丁以自己是从丙某处购得加以拒绝。甲某于2006年5月份找丙某交涉,丙某否认有拾得鹅卵石的事情。后甲某又多次找丁某交涉均被丁某拒绝,甲某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2008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返还鹅卵石,丁某在法院中拒绝返还。回答下列题目。

  1、甲某是否是鹅卵石的所有人,为什么?(3分)

  2、丁某从丙某处购买该鹅卵石的行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为什么?(3分)

  3、法院是否应当判决丁某向甲某返还给鹅卵石,为什么?(3分)

  4、若甲某不起诉丁某而是在2008年2月份起诉丙某要求丙某予以赔偿,法院应如何处理?如果是2008年6月份起诉呢?(5分)

  5、若丁某在2006年7月将该鹅卵石卖给不知情的艺术家戊,戊购得后将该鹅卵石予以打磨处理形成了一个价值3万元的艺术品。则戊是否取得该鹅卵石的所有权,为什么?(3分)

  6、若在2008年10月份戊将鹅卵石转让给知情的己某,那么己某是否能够取得该鹅卵石的所有权,为什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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