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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准备事项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  2009-09-18    

  2009年9月19日、20日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始,三校名师提醒各位考生注意考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便顺利进行司法考试

  一、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考场必备: 2B铅笔,两支以上,笔头削成扁平状,试试填涂效果;带书写流畅的签字笔2支、铅笔刀、橡皮、表、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副证)。将所有的考试必备要件装在一个小袋子里。

  2、第四卷特别提醒: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不得使用圆珠笔答题,注意保持卷面的整洁、字迹工整,否则评卷老师难以辨认,会对考生带来影响。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在非放宽地方或者其他放宽地方报名、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在2010年7月31日前,持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应当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和《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免费真题破译班开课通知

  自2009年9月24号开始至10月24日,中国教育在线司法考试频道联合三校名师邀请司法考试培训界的前沿的各科目辅导老师,采用在线视频的方式为大家免费解析2009年司法考试试题,并对各位考生的疑惑做一一解答。

  真题破译班名师安排如下:

  民  法   李仁玉       民  诉    杨秀清         刑  法    阮齐林

  刑  诉   刘  玫       商  经    鄢梦萱         行  政    张  峰

  三  国   杨  帆       理论法学  徐  彪

  顶级老师免费现场解读,为考生解疑答惑、指点迷津。欢迎各位考生积极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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